青原大队 发表于 2020-8-1 12:10:09

青原交警今日正能量(2020年7月31日)

         酒驾被称为马路上的“第一杀手”。酒后驾驶是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不仅给众多原本幸福的家庭带来不幸,也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南苑中队组织全队警力在青原大道海关路口进行酒驾专项整治行动。当晚查获酒驾四起,严厉打击驾驶员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震慑驾驶员的侥幸心理。减少路面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为文明城市迎检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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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原大队 发表于 2020-8-1 12:10:53

本帖最后由 青原大队 于 2020-8-1 12:18 编辑

      天玉中队在夜间巡逻时,发现一起小汽车逆向行驶,当即对违法车辆进行拦停,对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进行处罚。
青原交警温馨提示:逆向行驶危害多。逆向行驶是道路交通中比较严重的一种主观违法行为,轻则引起交通堵塞,降低道路通行能力;重则发生交通事故,甚至造成更严重的恶性后果。希望大家遵规守法、文明出行。

青原大队 发表于 2020-8-1 12:19:50

      富滩中队、新圩中队执勤人员对辖区各种违法行为进行综合整治。将街边乱停乱放的二、三轮车统一停放到指定车位;对没有佩戴安全头盔的驾驶员进行劝导教育;对非法安装遮阳伞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积极引导农村地区广大群众主动参与、自觉抵制各类交通陋习,全面营造安全交通、文明交通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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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原大队 发表于 2020-8-1 12:20:13

      河东中队分流点路口执勤人员在高峰期严抓二、三轮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督促群众骑乘二、三轮车时主动佩戴安全头盔,有效消除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驾乘人员因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行驶路面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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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原大队 发表于 2020-8-1 12:21:04

      特勤中队民警在新105国道巡逻时,发现一起轻型自卸货车与小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民警们迅速维护现场,疏导交通,避免引发拥堵。
      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民警们发现货车司机满脸通红,出于职业敏感,意识到司机可能涉嫌酒驾,于是使用车载警用装备对嫌疑人进行了酒精测试,显示酒精含量为:50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
      经查,该驾驶员属于隔夜酒后驾车,交通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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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原大队 发表于 2020-8-1 12:21:38

      南苑中队铁骑在路面巡逻时接到路过的群众反映:七彩农庄卡口铁路桥下有一群卖西瓜的摊贩占道经营,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秩序。接到举报后铁骑立即赶往现场处置,发现确实有三辆装载西瓜的三轮车在桥下阴凉处,执勤民警对其占道停放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他们立即驶离现场并依法进行处罚,恢复道路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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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原大队 发表于 2020-8-1 12:22:02

      为进一步提高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章守法意识,全面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富滩中队民警组织记分的机动车驾驶员在红绿灯路口进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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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原大队 发表于 2020-8-1 12:22:51

      新圩中队在巡逻时,发现一辆三轮电动车违法载人,且车上多名儿童,交警赶紧将其拦下,对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根据相关规定对驾驶员进行了处罚。
      青原交警提醒:由于电动三轮车制动性、稳定性差,安全系数低,自身就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且安全防护装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载客要求,因此不具备载客的条件。外出时,应尽量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等安全性较好的交通工具,拒绝搭乘电动三轮车,以保障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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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原大队 发表于 2020-8-1 12:23:33

      新圩中队、富滩中队对辖区路段进行巡逻。富滩中队在巡逻至塌方路段时发现警示牌被风吹倒,巡逻人员立即下车及时扶正 ,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保障群众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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