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盖所有城乡参保失业人员!吉安市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扩大
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生活,近日,吉安市下发了《吉安市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实施办法》,助力更多失业人员再就业、敢创业。据吉安市就业局失业保险工作人员介绍,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参保失业人员,我市按照1000元/月的标准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这项阶段性发放失业补助金政策从今年3月开始执行至12月。
《实施办法》还明确,将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扩展到所有城乡参保失业人员。对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自2019年12月起,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阶段性扩大失业农民工保障范围。对连续工作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及时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今年5月至12月,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参照城市低保标准按月发放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据了解,我市就业部门通过取消申领期限、减少证明材料等方式,进一步简化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流程,失业人员仅凭社保卡或身份证即可申领待遇,无需再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同时,加速线上申领办理,失业人员可下载“江西人社”手机APP,通过“电子社保卡”足不出户即可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
今年以来,我市已为993名城镇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496.21万元,为185名失业农民工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66.24万元,为246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56.3万元,为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9.78万元。
来源;吉安发布 还没有弄清楚,能整明白点吗?或者说我们去哪里咨询? 宁静致远! 发表于 2020-7-21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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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就业局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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