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洋崽崽 发表于 2020-7-20 21:28:48

痛心!吉安万安县一小车与电动车相撞挡风玻璃都碎了,致一人不幸身亡

      交警蜀黍每天苦口婆心地告诫大家,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一定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安全头盔不是累赘,关键时刻能保命。一时侥幸不佩戴安全头盔可能不会出大问题,但事故一旦来临沉重的后果无人可以承受的起...有时,安全头盔戴与不戴就是生与死的差别,请看下面两起交通事故……

事发现场视频及图片▼
http://magimg.maidi.me/video/20200720/1595250907175154540.mp4



      6月18日09时33分许,陈某持A2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赣D1***3小型汽车,沿S221省道由北往南行驶,行驶至S221省道456公里650米(吉安市万安县窑头镇坪头村高坪路口)路段时,与黄某持F型驾驶证(注销可恢复)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吉安临时1***7两轮超标电动车(鉴定后属于机动车)尾部左侧相撞,导致黄某受伤(经抢救无效于2020年7月1日21时死亡)、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此次事故中,黄某因未佩戴安全头盔,发生碰撞后,造成重型颅脑损伤等多处损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同样也是交通事故与大车相撞,因为有它,轻伤!▼
http://magimg.maidi.me/video/20200720/1595250971959048586.mp4


      2月26日13时55分,何某驾驶车牌号为赣D1***3大型汽车,在吉安市万安县窑头镇S211线450KM夏坪路口与王某驾驶车牌号为赣C5***9普通摩托车相撞,造成王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由于王某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在此次事故中只是受了轻伤,万幸!

那么安全头盔到底有多重要?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事故发生时,对驾驶员的冲击力很强。在此类交通事故中,不戴头盔的致死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
      事故发生时,在速度加惯性的冲击下,头一旦与坚硬的路面或电线杆、行道树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头部受到撞击后,容易出现颅骨骨折、颅内出血等,危及生命。而戴头盔,是最简单而又最有效的保命措施。

▲不戴头盔与戴头盔遭受重物撞击对比画面
这就是交警倡导大家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头盔的真正原因佩戴头盔不是为了应付检查而是对自己的生命负责头盔不是戴给交警看的而是为自己的安全而戴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遵守交规,平安出行
来源:综合万安交警

一个吃瓜群众 发表于 2020-7-20 23:01:44

你这视频掐头去尾 怎么撞上的不发出来这种情况肯定是有一个发抛

hisun 发表于 2020-7-21 06:04:17

我就想知道交警怎么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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