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麦知身边事 发表于 2020-6-8 20:04:10

吉安泰和一村民剥了樟树的皮,惊动了警方,他涉嫌违法!

“我就是把它剥了一层皮,又没有把樟树砍了,这也违法了?”面对民警的询问,村民严某军十分不解。

近日,泰和县公安局桥头森林派出所的民警在日常巡逻时发现,321省道桥头镇龙州村路段旁有一棵樟树根基处被剥皮毁坏。经调查,此事系村民严某军所为。
▲图为根基被剥皮的樟树
无独有偶,桥头镇321省道水坑村渡口桥处一农家菜园内的一棵樟树被锯掉树梢,只剩下光秃秃的树干。经查,此事系菜园主人严某武所为。

▲图为被锯掉树梢只剩树干的樟树
严某军,因为其剥皮毁坏樟树程度较轻,不会对樟树的生长造成影响,在其采取补救措施后,民警对其采取警告教育备案处理;严某武,经司法鉴定后,其行为涉嫌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公安机关依法对该案立案处理。因严某武年岁已高,且认罪态度好,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公安机关已对其取保候审。

在农村,樟树也许在您的房前屋后随处可见,但它们可是“普遍”并不“普通”。今天,小警要给大家普及一下知识:


樟树,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未经林业等主管部门批准,不允许私自采伐、毁坏。

根据刑法第344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应当立案追诉。“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应当立案追诉。

看到这,可能大家又会产生疑问:受保护的珍贵树种不能私自毁坏,那么随处可见的普通树种毁坏、采伐有关系吗?

小警很负责任的告诉你,普通树木(房前屋后零星生长的除外)也不可以私自采伐、毁坏,否则,你的行为很有可能涉嫌毁坏林木。

▲图为惨遭剥皮的阔叶树
2020年4月初,桥头森林派出所民警在林区巡逻时发现,“里南”山场有四株阔叶树被剥皮毁坏。该行为涉嫌毁坏林木。

经调查,此事系该山场林权所有人曾某德所为。曾某德在“里南”山场造林,担心阔叶树生长会影响杉苗成长,便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对这四株阔叶树剥皮毁坏。

因其行为还不致阔叶树死亡,民警对其进行告诫、教育,做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来源:泰和公安


清风自来 发表于 2020-6-8 21:54:48

这些都是故意的,不敢直接砍掉,就故意剥皮弄死

弟弟打车 发表于 2020-6-8 22:09:56

老表好多这种“歪斋曲剥”的,各种损人利己 损物利己,光口头教育教育太轻了,可以不拘留不拘役,但要重罚。

@吉安股战场 发表于 2020-6-9 01:04:38

经常看见不少因为土地开发移栽到公园或马路边的大型樟树死亡。不知道是不是也该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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