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脸牛魔王
发表于 2020-6-4 11:03:52
民主之路还很长啊
看得明白
发表于 2020-6-4 11:12:21
群里都不备注房号吗?全是网名谁知道谁是谁啊
看得明白
发表于 2020-6-4 11:19:07
这主任当初是怎么选出来的呢
江南一屠
发表于 2020-6-4 11:53:03
那好办啊,可以名正言顺拒缴物业费。
爱吉安小许
发表于 2020-6-4 12:22:31
夏洛特福尔摩斯 发表于 2020-06-04 10:35
业委会有主任?
业主什么屁委员会,谁认他,直接屌他
忍者无敌
发表于 2020-6-4 12:33:02
直接另外选举,把他也费了
吉安利民
发表于 2020-6-4 12:39:05
从此本子上看所参于投票的业主有101户,小区共有650户左右的业主,参于投票的才百分十左右,还有近百分之九十的业主未参加。这种投票作者还好意思叫社区领导主持公道。不知道写这编文章的作者是不是在混淆视听,偷换逻辑概念。社区领导及业主应明辨是非,不能让网络谣言残害一个党员,不能让网络暴力站在道德的制高点,裹挾着社会正义把节奏带偏。
已被永久封号
发表于 2020-6-4 12:44:53
看得明白 发表于 2020-06-04 11:19
这主任当初是怎么选出来的呢
最喜欢出风头的那个了
小损样
发表于 2020-6-4 13:28:04
直接选举主任不是一样
吉安利民
发表于 2020-6-4 13:48:52
从作者提供的本子来看,参于投票的有101户。据了解小区共计约650户左右,约有百分之九十的业主末参于投票。请问以这样不公平的投票能决定给新物业经营吗?还好意思叫社区领导主持公道。撰写及发表这篇文章的明显是在混淆视听,对投票真实逻辑事件偷换概念。社区领导及业主应明辨是非,追求真实情况。不能让网络暴力谣言站在道德的制高点,裹挟着社会正义诽谤一个无辜的人。(大家仔细品品:主任在微信群里发表的话是为了小区卫生,安全,居民生活不受影响下,暂不动换原物业的想法,请大家理解,)。文章中主任并没有说自己有决定权。他也只是为了和谐小区生活坏境权宜之计。作者写的这篇文章及不真实的发表报导已经触碰到了法律的底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