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永丰县两高中生相邀河里游泳其中一人溺水身亡,家属闹纠纷,赔偿19万元
夏季是溺水事故多发的季节,因溺水身亡引发的纠纷也明显增多。近日,吉安市永丰县矛盾纠纷联合化解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学生溺水身亡案件。(网络配图与内容无关)
4月29日14时许,高中生熊某与黎某相邀从县城到佐龙乡五石村恩江河流域游泳。黎某因不会游泳,只在浅水区玩水,熊某略识水性,则靠近深水区玩耍。15时许熊某发生呛水并挣扎呼救,黎某听到呼救后,虽不通水性但仍选择前往营救,结果不幸溺亡,熊某则靠自救幸免于难。4月30日,双方当事人家长申请到永丰县恩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就黎某溺水身亡事件民事赔偿进行调解。永丰县恩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分别于4月30日和5月6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因意见分歧较大,难以达成协议。5月7日,永丰县恩江镇调解委员会报经永丰县委政法委批准后将该案移送至永丰县矛盾纠纷联合化解中心进行调解。5月8日,永丰县矛盾纠纷联合化解中心组织双方调解。经调解,双方确认因黎某死亡造成各项损失(包含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合计为79万余元。死者家属要求熊某家属承担60%责任,熊某家长表示愿意给予适当赔偿,但最多赔10万元。
调解过程中,永丰县矛盾纠纷联合化解中心调解员从法理、情理上分别耐心地做双方思想工作,后熊某家长愿意将赔偿金额从10万元增加至18万元,死者黎某家长则从要求熊某家长赔偿60%逐步减少至要求赔偿28%即22余万元。双方的差距越来越小,调解员又分开单独做双方其他亲属的工作。第二天,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协议,熊某家属自愿赔偿死者黎某家属19万元,并于5月11日全部支付。同时,熊某家属愿意协助死者家属申报死者黎某见义勇为行为的认定。5月11日,熊某家属来到永丰县矛盾纠纷联合化解中心,当场一次性支付死者黎某家属赔偿金19万元,该案案结事了。(via 作者:永丰县人民法院 肖丽华 金文娟)
最后,小编还是要提醒天气渐渐炎热学生户外活动增多中小学生溺水事故易发多发
5月12日,江西省教育厅消息,省安委会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发布2020年“第一号安全风险警示”,就深入推进全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抓实《防溺水任务清单》落地见效提出意见建议。
早在4月初国务院教育督导办曾发布2020年1号预警:强化防溺水工作,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一个生命溺亡是几个家庭永远的痛!防溺水,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
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为了孩子的安全请叮嘱孩子:
不要到池塘、河边洗手、捡物品等
不在喷泉、河边逗留聊天、泡脚等
不和同伴结伴去河里抓鱼虾、蝌蚪
不私自结伴去人工湖、水区工程等危险区域游泳
哪些地方容易发生溺水?
一般发生溺水的地点通常在:游泳池、水库、水坑、池塘、河流、溪边、海边等场所。每年夏天都有游泳溺水身亡事故发生。在溺水者当中,有的是不会游泳的人,也有的是一些会游泳、水性好的人。
切勿以为自己会游泳在水中就很安全牢记防溺水措施”六不准”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4、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5、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6、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要教育孩子:万一溺水如何自救盲目徒手救助溺水者非常危险
救助溺水者是非常危险的行动,理论非常简单但实际操作却非常复杂,要考虑水流、自己的体力、救助的距离、暗流等等因素,每年都有徒手救助而导致溺水者、救生员同时丧生的事故! 溺水者的本能是抓住一切可以抓住的东西,有经验的救生员不会很快地接近溺水者,太着急接近很容易被溺水者抱住而无法挣开,悲剧也就再次重演!
如果遇见有人溺水,该如何施救?
1、如果发现有人溺水,首先要大声呼救,叫更多的人来帮忙。2、发现溺水者后,可充分利用现场器材,如绳、竿、木板、救生圈等救人。也可以将衣服连在一起当作绳索。3、需要下水救溺水人的时候,一定要大声告诉他,不要惊慌,有人在救你。4、下水救人时,不要从正面接近,防止被溺水者抓、抱。若被抱住,应放手自沉,溺水者便会放开。救人者应绕到溺水者的背后或潜入水下,从其左腋下绕过胸部,然后握其右手,以仰游姿势将其拖向岸边,也可以在其背后拉腋窝拖带上岸。5、施救者若不熟悉水性或不了解现场水情,不应轻易下水,应呼救或报警。未成年人不宜下水救人。
生命可贵,警钟常鸣!你的一次传播也许就是一个或几个生命的延续不要让孩子溺水的悲剧再次发生!
来源:综合吉安法院网、江西教育网及网络编辑 溺水安全从小学就开始教育,年年重复,年年警示,作为高中生,自控能力太差,安全意识大薄,又一次溺水事件,又一次严重教训! 谁的河,就去找谁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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