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永丰县发生一起车祸,肇事车辆逃逸致人死亡
发生交通事故后,心存侥幸的逃逸行为不但不能逃避法律责任,反而会受到法律的严惩。近日,吉安市永丰警方通过缜密侦查,快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犯罪嫌疑人被抓后对自己的逃逸行为后悔不已。4月29日凌晨4时45分,永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110指挥中心转警称,佐龙乡某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车辆逃逸,车辆特征不详,有一人受伤且生死不明,已通知“120”先行前往急救。
接报后,大队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受害人已经被送往医院抢救。肇事车辆不见踪迹,现场仅残留车辆玻璃碎片,且案发凌晨,现场走访无有效信息,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交通肇事逃逸,且伤者生命垂危,案情重大!永丰县公安局立即启动重大逃逸事故侦查机制,在交警大队民警兵分多组各司其职迅速开展现场勘查、外围调查等工作的同时,局合成作战室第一时间及时介入,全力提供视频侦查、情报分析研判等技术支持。
经过现场取证、大量走访调查和综合分析研判,上午11时许,民警初步锁定两辆蓝色三轮车存在重大嫌疑。随后,通过进一步扩大调查范围,成功排除了其中一辆车的嫌疑。然而,正当民警对另一辆嫌疑车辆紧锣密鼓地深入开展调查时,下午17时许,从医院传来受害人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的噩耗。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连续奋战了10多个小时的办案民警顾不上休息,继续加大案件侦办力度。功夫不负有心人!17时30分许,民警通过“循车追击、以车找人”方式,成功锁定肇事司机彭某并将其抓获归案。经审讯,嫌犯彭某对自己交通肇事后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彭某是一名贩菜小商贩,每天起早摸黑,贩蔬菜、猪肉走村入户做点小生意养家糊口,29日案发时正值凌晨4时许,天还没有亮,一片漆黑,由于不时有大货车会车,灯光刺眼,有时看不清道路,但彭某并未因此减速慢行、谨慎驾驶,当其驾驶三轮摩托车行驶到佐龙乡某村路段突然看到前方有行人时,因避让不及将该名行人撞倒。撞到人后,原本应该下车救人或报警的他,心存侥幸竟然趁着夜色逃逸。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彭某本想瞒天过海,逃避赔偿和法律制裁,最终还是被警方抓获归案。当民警出现在他面前时,彭某意识到自己将面临更严厉的惩处,但已后悔莫及。
目前,犯罪嫌疑人彭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在此提醒:
1、遇到事故不要慌乱,要在第一时间放置三角警示牌,以提示后车注意安全。
2、拨打报警电话,将你发生事故所在地告诉接警人员。
3、如果事故中发生人员伤亡情况,及时拨打急救电话120。
4、保护好第一现场。
5、绝对不要肇事逃逸!!!
遵守交规,切勿大意!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文明出行!让悲剧不再发生!
扩散提醒
最后也为永丰交警快速侦破
打CALL
来源:永丰县公安局 可惜 安全第一 万不可慌不择路 {:强:} 如果下车查看人员伤亡情况,有可能不会致死。 只能一声叹息,两个家庭都不好过 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肇事逃逸一般是法盲 法盲,本来赔点钱就好了,现在好了,钱还得赔,还得至少十年了吧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