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安市中心城区2019年公办幼儿园招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吉教体办字〔2019〕193号吉安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印发《吉安市中心城区2019年公办幼儿园招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井开区社会事业局,各县(市、区)教体局,市保育院: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吉安市中心城区2019年公办幼儿园招生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吉州区、青原区及市保育院认真组织实施,其他县(市)可参照执行。
2019年8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吉安市中心城区2019年公办幼儿园招生管理办法(试行)
一、为规范我市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本管理办法的中心城区是指吉州区、青原区及庐陵新区城区。
三、我市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是指3所政府公办幼儿园(吉安市保育院、吉州区保育院、青原区幼儿园)和4所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五里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铜锣湾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即“吉安市保育院三部”、城建花苑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恒泰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
四、吉安市保育院、吉州区保育院的招生范围为吉州区,符合报名条件的吉州区户籍人员均可报名。青原区幼儿园的招生范围为青原区,符合报名条件的青原区户籍人员均可报名。
五、五里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铜锣湾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吉安市保育院三部)、城建花苑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恒泰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主要招收配建所在小区业主子女。在录取完小区业主子女后,如有空余学位,报市或所在区教育管理部门批准同意,空余学位面向符合报名条件的吉州区户籍人员招生。
六、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在8月中旬前,按幼儿园的行政隶属关系,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年度招生计划,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
七、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报名公告由幼儿园和幼儿园所在的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向社会发布。
八、凡报名就读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的幼儿,其父母需在幼儿园所在小区购买了住房并搬迁入住。如果其父母在吉州区城区没有独立房产,其祖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幼儿园所在小区购买了住房并搬迁入住的也可报名。其他人员的房产和租住他人房屋居住或经营的,均不作为报名依据。
九、申请就读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的幼儿,需符合规定年龄,即小班满3周岁(出生截止时间为每年8月31日,下同),中班满4周岁,大班满5周岁。
十、为有效防止重复报名现象,保障符合条件幼儿的正当权益,今年仍然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下列资料到报名的公办幼儿园接受现场审核:
1.幼儿出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幼儿个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幼儿父母的户籍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幼儿父母或幼儿本人的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幼儿父母已搬迁入住但未来得及办理房产证的,须提供幼儿父母或幼
儿本人的购房合同和相关房屋验收材料;
4.幼儿免冠近一个月大一寸红底彩色证件照片一张。
以上1、2、3点证明材料,由幼儿园现场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十一、每个幼儿报名只能限报一所公办幼儿园,多报取消录取资格。幼儿园应将报名名单报所属教育管理部门审核。为避免多报或重报现象,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联审机制。
十二、申请到市保育院、吉州区保育院、青原区幼儿园就读的幼儿,除拥军优抚、人才引进、投资经商等政策性安置人员以外,均采用电脑摇号的方式确定入园幼儿名单。采用电脑摇号录取时,需聘请公证人员全过程参与,同时邀请部分家长代表现场监督。
十三、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在接受小区业主报名时,必须提前一周公布本年度幼儿园招生计划。当本小区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原则上全部录取。当本小区报名人数大于计划招生人数时,则采用电脑摇号录取。采用电脑摇号录取时,需聘请公证人员全过程参与,同时邀请部分家长代表现场监督。
十四、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出现空余学位时,吉州区户籍的居民子女可申请报名。如报名人数多于小区幼儿园的空余计划数,由幼儿园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进行摇号录取,办法同上。
十五、经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录取的幼儿,其家长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幼儿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幼儿园报名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十六、拥军优抚、人才引进、投资经商等政策性安置人员的家长及学生信息,请于8月17日前报送至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政策性入园的儿童人数,按照市、区两级公办幼儿园的招生计划数比例,由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分配至市、区两级公办幼儿园(含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接收。
十七、相关说明
1.凡幼儿的户籍、家庭住房信息等,均以幼儿园核查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核实的结果为准。
2.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入园依据的必须是住宅房,并以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为准。车库、店面、车棚等附属用房不能作为入园依据。父母(祖父母)或本人有2套及以上住房,只能选择一套住房作为入园申请依据。
3.幼儿户籍地址与取得产权证的城区房产(父母、祖父母或本人)地址不一致(户房分离)的,以房产证为报名依据。
4.父母或幼儿本人有独立房产,又有共有房产的以独立房产为依据。
5.父母或本人在城区没有独立产权房,有共有房的须为第一产权人。
十八、其他事项
1.未按时报名的,一律不作补报。
2.所有报名对象均需填写关于报名证件真实性的承诺书;若提交证件等有虚假情况,取消录取资格。
3.幼儿园应在招生结束后将所有录取幼儿名单在幼儿园网站、园门口宣传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开学前一旦发现入园资格有假,取消其入园资格。
十九、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的招生录取时间为:8月23日,吉安市保育院、吉州区保育院和青原区保育院同步开展摇号录取;8月26日,五里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铜锣湾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吉安市保育院三部)、城建花苑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恒泰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同步开展小区业主子女的报名录取;如果出现空余学位,在8月27日发布空余学位招生公告,如报名人数多于小区幼儿园的空余计划数,8月30日由小区幼儿园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进行摇号录取。
二十、井开区、各县(市)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的小区公办园的招生管理办法。
二十一、本办法从2019年8月开始执行,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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