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 发表于 2019-4-12 17:35:25

大惊小怪吧,除了老百姓不牛逼,吃皇粮的那个不牛逼呢!城管算不算?大家想一想有不牛逼单位不?

Kfc 发表于 2019-4-12 17:37:30

肉哥 发表于 2019-04-12 11:33
临时工,已经辞退!

没错   零时工    已经打包走人了    一个理由千年不坏

河汉 发表于 2019-4-12 17:53:53

nku985 发表于 2019-04-12 11:35
执法者要率先垂范

340389803 发表于 2019-4-12 17:57:20

还是现在有手机方便。举证也方便。。

哎呀麻大大爷 发表于 2019-4-12 18:07:04

青原大队 发表于 2019-04-12 17:23
青原交警大队回复:
    这位群众,您好!您所反映的我大队两名辅警驾驶、乘坐摩托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的情况已收悉,我大队第一时间展开调查,现将处置情况回复如下:
    一、对我大队两名涉事辅警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之规定,对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夏某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扣2分,罚款20元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江西省实施办法》第76条第1项之规定,对乘车人蒋某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罚款2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之规定,对辅警夏某驾驶机动车两次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处以扣12分,罚款200元处理。(见图)

    二、我大队作出对两名涉事辅警采取停止执行职务,接受警示教育的决定,同时按照《青原交警大队辅警管理考核办法》扣除其当月考核奖。并对所属中队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成其在大队中层会上做出深刻检查。以此为鉴,加强全大队内部工作人员管理,要求全体民(辅)警举一反三,以身作则,严守交规。
    最后,作为道路交通管理的执法者,我们有义务身先士卒、做好表率,无论是执法者还是群众监督者,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因此,我大队依然欢迎社会各界对交警执勤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行驶监督权,监督举报电话:0796-8105539。愿警民携手,共建文明城市、文明交通。
                                         青原交警大队
2019年4月12日

每次都看到青原交警第一时间处理并回复,我相信未来肯定越来越规范,相互监督和谐并进https://app.maidi.me/public/emotion/face_068.png

荣耀風過 发表于 2019-4-12 18:24:34

吉州交警像青原交警学习

懂事的孩子 发表于 2019-4-12 19:51:16

怎么没发交费发票

fjgfjbn 发表于 2019-4-12 20:25:34

可以确定一个事,楼主开的是白色小轿车,经常在正气路附近出没,去年也怼了两个辅警骑摩托车没带头盔,从这点可以看出楼主专治青原交警,每次受害者都是在明,你躲在暗处,有心人如果结合一下时间、地点,你很容易被查出来的,哥们劝你最近少走这条路,这两个人被开除了,小心啊。

相信自已 发表于 2019-4-12 20:51:26

作为交警人员不能以身作则, 却以此为荣,,乱闯红灯,需不知在给你们交警部门抹黑

大大514 发表于 2019-4-12 21:45:10

相信自已 发表于 2019-04-12 20:51
作为交警人员不能以身作则, 却以此为荣,,乱闯红灯,需不知在给你们交警部门抹黑

人非圣贤,队伍大了不好带,青原交警已经及时回复,处理了当事人,知错能改,挺好的。现在的公安队伍管的还是很严格的。税务局就很垃圾,去税务局办事,会气死人。每次去都人山人海,可是还有好多税务局的人在旁边玩,不干活。前天去城北加油站对面那个税务局办事,下午2:30上班,3:00了,办事员还没来上班,不得已打电话催他,才来了,还满脸不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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