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思俊旭 发表于 2018-9-7 11:20:41

“开车挖鼻孔罚200元记3分”?男子一张截图刷屏朋友圈

提起挖鼻孔
相信很多小伙伴都会想到这位~~
周星驰电影里的御用配角——“如花”



然而,近期
扬州就发生了一起
因“挖鼻孔”引发的案件
事情的源头就是这则
刷爆扬州人朋友圈的短信截图




什么?你说什么?
开车挖鼻孔罚200元记3分!?
这条短信看起来很专业
车牌号、违法时间地点、扣分罚款情况……
皆有提及
一时间网友们都被搞得半信半疑
……

男子发布违法截图——
开车挖鼻孔也算违法?
    近日,江苏仪征网警通过日常巡查发现,8月14日左右,有网民在“百度仪征吧”发布一图文帖,有一张短信截图,短信显示:“您的小型汽车苏kxxx于2018-08-05在实验岗(东园路前进路路口),有开车挖鼻孔的违法行为,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执行扣3分,罚款200元,请及时接受处理。”除此之外,该网民还在留言称,“大仪征交警你真牛,我就是扶‘服’你。”将矛头直指仪征交警。



    网帖一经发出,立即引起了多人围观,不少网友也在该帖内留言,有些网友评论称,开车挖鼻孔也要处罚,实在是苛刻,有些则质疑该帖的真假。目前,这条网帖已被大量网友围观,带来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交警辟谣——
    开车挖鼻孔不会被处罚
    那么,“开车挖鼻孔”真的会被扣分罚款吗?记者了解到,其实,这样的谣言已不是第一次传播,类似的截图在多地都曾出现过。
    虽然这条短信车牌号、违法地点、扣分罚款等项目一应俱全,很容易让人信以为真。但仔细检查便会发现,短信的行为方式、来信号码并不规范,发送人甚至是一个私人号码。对此,扬州交警已进行了辟谣,称交警部门不会用私人号码发送违法信息。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可以看出,以上八条里面并没有“挖鼻孔”会被处罚这一条,扬州交警也从未开出过类似罚单。
    朋友圈内看到截图——
    他将虚假图片发至贴吧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曹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最终被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
不造谣 不信谣 不传谣

    针对该起案例,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公安机关一贯重视和支持网民依法依规在网上自由发表言论,网民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理性对待网络。编造谣言、传播谣言均是违法行为,必然受到法律的惩处,市民们要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发现谣言及时举报。(综合扬子晚报)

江南一屠 发表于 2018-9-7 12:38:14

用脚都想得到电子监控设备不可能这样记录

专业汽车真皮 发表于 2018-9-7 18:12:38

恭喜你,散布谣言,送5日拘留加罚款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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