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飞的梦想 发表于 2017-4-25 09:37:22

吉安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本人无需缴费

    4月17日,记者了解到,《吉安市2017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日前出台,这是吉安市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后,对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又一惠民政策,含金量明显。

   自2017年起,原城镇居民与原农村居民统一为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参加大病医疗保险,大病保费40元/人·年,由医保基金承担,居民本人不缴费。

   城乡居民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的,合并计算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由15万元提升至35万元。超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以上政策范围内的,进入大病医疗保险承担的医药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按90%的比例支付,不执行加重负担。

   城乡居民在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10万元以内,不执行加重负担),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按照50%的比例进行支付,上不封顶。且该支付额度不计入城乡大病保险资金最高支付限额的35万元,意味着符合条件的参保居民经过二次支付以后实际报销的医药费用将超过35万元。(井冈山报刘素香、记者周玉莲)

louisxiao 发表于 2017-4-25 11:42:50

报销比率还是50%吗

会飞的梦想 发表于 2017-4-25 12:45:12

louisxiao 发表于 2017-4-25 11:42
报销比率还是50%吗

应该是吧,现在好了,35万以上都可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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